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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关于转发《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》的通知

关于转发《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》的通知

滦财非税〔2018〕5号
2018-04-17

关于转发《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》的通知

滦财非税[2018]5 号

县直有关单位:

现将《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》(冀财税[2018]28 号)转发给你们,各单位要严格按照《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收费政策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冀财税[2018]15 号)精神认真抓好落实,按各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。

附件 1 :《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 》 (冀财税[2018]28 号)

附件 2 :河北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

20180419091307515.doc
20180419091307302.docx
滦县财政局
2018 年 4 月 17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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